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重要节点召开的关键会议,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是指导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文件明确提出,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为社会民生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聚焦基层工作实效,激发社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落实街道、社区履行职责事项清单,释放社区工作效能,以“钉钉子”的精神、“做好一件事”的态度开展社区工作。形成制度化考核体系和常态化管理机制,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全面提升社区人员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为开展社区工作打好坚实基础。充分利用辖区企业资源,补充社区服务力量,实现“街道统筹、社区主导、企业共建、全民参与”的和谐环境。
发展养老事业,健全社会老年人保障体系。以社区现有老年人服务中心(站)、养老服务综合体、幸福食堂等养老服务设施为基础,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发挥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效能,健全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针对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完善老年人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相衔接的支撑体系,形成“医疗 养护”的全链条专业化养老模式。完善养老设施,打造老年友好社区,发展“银发经济”,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居民急难愁盼的养老问题。
持续做好民生救助,兜牢民生底线。严格对照政策落实低保、特困、残疾、老年、公租房等各类困难群体保障,切实将救助政策落到实处,重点加强对失独、孤寡、独居、残疾老人的关心关怀。加强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充分利用民政、社保、公安等大数据比对手段,指导基层及时获取困难群体信息,形成“信息互通、部门互动、基层互联”的救助机制,提升困难群众救助的精准性和覆盖面。
民政工作保基本、兜底线、暖民心、防风险、促发展,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全面把握发展和民生相互牵动、互为条件的关系,使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有效对接、良性循环、相得益彰,就能推动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取得更大成效。在当前和今后工作中,将继续以全会精神为指引,健全民生保障,兜牢民生底线,提升民生福祉,促进社会民生事业改革发展取得实效,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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