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消息,据国内媒体报道称,近日,江苏启东法院审理了一则“司机违规停车,乘客贸然开门撞倒后方骑电动自行车的人,导致摔倒受伤”的案件,这引来了网友的围观。
当事人王某驾驶小轿车在启东市某路口停车时,后排乘客张某开左后门下车,没有注意观察后方来车,与正常骑电动自行车的肖某发生碰撞,导致肖某摔倒受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违规停车和张某不当开门构成共同侵权,两人应对肖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王某作为驾驶员对车内乘坐人员具有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和提示义务,且王某在车辆行驶和停放过程中的注意义务应高于乘坐人员,对行人负有特别注意义务。张某作为乘客所负的注意义务应低于驾驶员王某。
因此,法院认定王某承担70%责任,张某承担30%责任。因王某驾驶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应当依法赔偿肖某的各项损失共计19万余元;由于王某和张某构成共同侵权且均有责任,保险公司在赔偿损失后,有权按照相应比例向张某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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