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是江苏一家化工公司负责操作锅炉的工作人员,需要监控焚化炉水温、水压,确保安全。前段时间,公司领导发现,赵某在夜班期间,多次出现长时间擅离职守和睡觉的情况,最长能睡9个小时。鉴于赵某不当行为直接威胁到了生产安全,公司与赵某解除了劳动合同。赵某不服,起诉到法院要求公司赔偿,他认为夜班睡觉是默认行为。
法院审理认为,赵某长期“睡岗”,多次脱岗的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公司规定,还对公司有非常大的安全隐患,公司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最终,法院驳回了赵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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