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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工资拖欠4年讨回后交税32.7万

发布时间:2025-03-02 16:53:07
近日,江苏江阴一起“百万工资拖欠4年讨回后交税32万7”的案件引发热议。当事人小蔡历经艰辛诉讼终于拿回被公司拖欠的百万工资,却因个税计算方式导致到手金额“缩水”近三分之一。这场纠纷不仅暴露了个税征收的争议点,也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了重要启示。   事件背景:拖欠工资变“高额税单” 小蔡原为某公司销售总监,2015年至2018年间,公司长期拖欠其绩效奖金和提成共计近百万元。2019年,小蔡通过诉讼胜诉,法院判决公司需支付其赔偿金、工资及提成等合计约100万元。然而,2020年公司一次性发放款项时,却按“单月收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2.7万元。小蔡质疑:明明是4年的收入,为何被合并计税导致税率飙升?   争议焦点:个税计算应否“一刀切”? 根据我国个税法,工资薪金按“实际取得时间”计税。因公司拖欠,小蔡的4年收入被一次性发放,税务部门最初认定其属于“单月收入”,适用最高45%税率。但小蔡认为,这违背了税收公平原则——若按4年分摊,年收入约25万元,适用税率仅20%,总税额约7万元。两者差额高达25万元。 法院判决:机械计税不可取,劳动者权益需保障 小蔡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因用人单位过错导致劳动者收入被延迟支付,若机械按发放时点计税,将加重劳动者负担。最终,法院责令税务部门重新核算,将收入拆分至各归属年度,小蔡获退税款4.7万元。这一判决为类似纠纷提供了司法参考:税务部门需结合实际情况,而非仅凭支付时点计税。   案例启示:劳动者如何避免“税负陷阱”? 1、留存证据:劳动合同、工资记录、判决书等能证明收入归属期的材料至关重要。本案中,小蔡凭借法院判决书明确了4年收入的期限,成为胜诉关键。 2、主动核查:每年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核对收入申报情况,对补发工资可在年度汇算时备注说明,申请按归属期拆分计税。 3、依法维权:若对税务处理存疑,可向税务机关提出异议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本案也警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能变相增加劳动者税负,需承担相应责任。 小蔡的遭遇虽以部分退税告终,但28万元的税款差额仍引发网友对个税制度的讨论。如何在税收效率与公平间找到平衡,或许是下一步改革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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