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币圈知识

柚子币是不是跑路了(蓝筹币有没有跑路了)

发布时间:2024-03-23 16:06:22
OK欧意app

OK欧意app

欧意交易app是全球排名第一的虚拟货币交易所。

APP下载  官网地址

柚子币是不是跑路了

A和B是好朋友,某天,B来到A家里,想找A借100万*币,A二话没说,就爽快的把自己账户中约14万个USDT泰达币(折合*币100万)转到了B指定的地址,B确认收币成功后,向A出具《借条》一份,载明:今借到A*币100万,半年后还款。恰好D也在场,见证了前述全部事实经过。

虚拟货币类*,无论是民事还是刑事案件,司法实务中会有五花八门的判法。这种魔幻的现象对于每天都在办理涉币类案件的邵律师来说,早已见怪不怪了。

*但邵律师也要做个风险提示,币圈类民间借*类案件并非大家理解的那么简单,具体到某个地区,某个*,某个主审法官对案件性质的理解,以及个案的案情和证据情况,实践中案件的审理情况是千差万别的,这句话可能不会让借款/币人死的不会那么惨,但无法保证能百分百稳赢。毕竟,有些*在立案时可能都不收案件,更别提开庭审理了。

打个可能不恰当的例子,因为作为刑事律师,本人办理的开设*场类案件也挺多的,为什么有的游戏玩*认定为*博?很大程度上就在于游戏当中有出金的环节。合法的游戏场景是:游戏币/道具只能在游戏当中进行消耗。如果游戏币/道具能与*币任意兑换无障碍(相当于可以在市场上类似货币进行流通),那就是*博!

蓝筹币有没有跑路了

接受委托的时候我们就预判,结合原告已提供的证据材料,可以预判,案件败诉可能极大,但当事人的想法是,已临近开庭,还是尽人事听天命吧,在坚持委托我们*的同时,也后悔没有尽早联系我们。

所以,本案当中,*认为,双方约定的是借款,但A实际上向B交付的是USDT,该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无效,损失自担。

根据我国相关政策,虚拟货币作为一种虚拟商品,具有财产属性,这个邵律师此前的文章中已多次提到,大家有事没事可以多看看,了解一些基础的法律常识,本文当中就不再赘述了。

再来翻译一下上面这句话。也就是说,*认为,A相当于把USDT当钱来使用,借给了B,但政策有规定,虚拟币不具有法偿性,所以不允许大家这样做。那么认定该行为无效的后果,就是不支持A向B要回100万,当然,A已经转给B价值100万*币的U,也打水漂了。

柚子币最新消息报道

(2021)沪0151民初2896号,案由合同*,双方无借款/币书面约定。原告转出柚子币,后,被告签订还款协议,承诺归还虚拟币,*判决归还虚拟币,如不能归还,就还对应的*币。

如果你对我国历年来出台的虚拟币相关政策没有做过深入的研究以及无法深刻的get到立法者不断变化的心路历程

怎么理解上面这段话呢?意思就是说:如果借条上写的是借*币,那就不要借/还虚拟货币给对方;如果借条上写的是借虚拟货币,那就不要借/还*币给对方。这句话,无论是对借方还是*方,同样适用。

与本案类似的案例如,厦门市思明区*判决的,双方约定借款1000万,原告如约转账等值的以太坊,被告认可但未归还,*判决原告自担风险。——

标签: #蓝筹 #是不是 #有没有

(责编: LR)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goldenhorseconnec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