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营销宣传”除了交易所工作人员提供的销售服务、宣传推广服务外,一些KOL为境外交易所在境内展业提供宣传推广活动的,也是有巨*律风险的;
最近有朋友咨询刘律师,说是全球排名前几的某大型虚拟货币交易所想要在中国大陆地区招聘员工,员工居家办公就行,甚至都不需要全职,自己每个月能够1万多的薪酬,机会难得,很想接受这个offer,这事到底能做吗?
这个*也很简单:从中国境内的司法监管政策上来说,作为境外的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从事向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当然是不合法的;但是从现实因素来说,一是监管者基于执法能力和执法成本等诸多因素的考量,并未对这些人采取任何惩罚措施;二是一些大型的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毕竟体量在那里,只要其在境外合规经营,在境内低调内敛(假设有业务的话),那一般确实不会主动触发司法机关的关注的。
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也就是一旦我国境内居民为境外的虚拟货币交易所雇佣,并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是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上面讲了那么多风险,且刘律师也给出了自己的建议,但是有些朋友还是会有所疑惑:既然这个事儿不能做,那为什么我朋友张三、李四在某安上海办公室、某易深圳办公室都做了好几年的,不仅安全无风险且工资也越来越高,羡煞旁人。怎么我就不能去了?
“技术支持”主要集中在为境外交易所在境内展业提供网络连接支持(基本都会涉及到科学上网工具的使用)、平台搭建支持、运维支持等,和提供“营销宣传”中的营销人员不同,“技术支持”类的工作都需要有较强的技术能力,是交易所在境内展业必不可少的工种,但同时也决定了这类工作岗位的法律风险在一定程度上要高于营销人员。
“境内工作人员”并不是狭义的员工,除了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外,签订劳务合同、*合同甚至没有签订合同而实质为交易所提供劳动成果并获取报酬的,都属于广义上的“工作人员”,甚至一些“志愿者”如果有深度参与交易所在中国境内业务的话,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工作人员,尤其是在重实质、轻表象的刑事案件中;
年9月公安部、最高**、最高**等10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9.24通知”)中对于虚拟货币交易所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展业活动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第一条第三款这样说:“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
不建议去,相信我!对于一个在*期间,被三维天地劝退的员工来说,根本没人性的公司。不仅不算*在家上班的工资,还说没出工就不算,只能算到年前放假。说是公司裁员,以离职证明内容做要挟,想要补偿,那我就这你能力不行!人品问题给您辞退,让你不好找下分工作!要不就主动请辞,啥也没有,我好好给你写写!想想以前认真工作,现在这样真是伤心
我是2018年1月步入区块链的,现在是标准链CZR项目社区会长,兼华南地区项目PR。工作辛苦程度?我已经连续三周没有每天睡足6个小时,最夸张一天下来见五个项目聊合作。但薪酬目前实际1w-2w,年度绩效分红另算。我对我的薪资肯定不满意啦哈哈哈哈哈哈,因为付出很多,身体垮掉了很不划算的,但是我又同时乐于在区块链行业奋斗,这是个很有意思的行业。
我觉得区块链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有资本大量涌入,催生泡沫是必然的,包括行业薪资方面。另外,不管在任何行业,稀缺人才在每个行业都很金贵。我不太担心工作的未来前景,因为金融普遍遵循一个规律:风险越大,收益越高。因此,在区块链整个行业发展尚未成型的情况下,坚持是唯一的选择,我内心还是相信区块链会有美好的未来。
那么区块链从业者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呢?今天,蒜粒财经随机采访了各地的一些区块链从业者,他们有的来自是项目方,有的来自媒体,还有的来自服务商……让我们一起看看,他们是怎么描述自己的工作的!
标签: #区块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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